12 节能


12.0.1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主要生产厂房的体型系数不应大于0.4。
12.0.2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主要生产厂房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50710的有关规定。
12.0.3 排风机宜采用自动调速措施。
12.0.4 排风机的单位风量耗电功率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50710的有关规定。
12.0.5 循环空气处理机组的送风机应采取自动调速措施。
12.0.6 空调系统所采用的加热、加湿方式宜利于工厂余热的利用。
12.0.7 通风机的机组效率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中所列能效等级2级的数值。
12.0.8 冷热源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需要同时供冷和供热工况下,冷水机组宜根据负荷要求选用热回收机组;
    2 非热回收水冷冷水机组的冷却水的热量宜回收利用;
    3 在满足工艺及空调用冷冻水温度的前提下,宜加大冷冻水供、回水温差和提高冷冻水的供水温度;
    4 当冷负荷变化较大时,冷源系统设备宜采用变频控制;
    5 在气候适宜地区,过渡季节或冬季的供冷负荷宜设置自由冷却系统;
    6 热源采用自建锅炉时,所选锅炉的额定热效率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中所列能效等级2级的数值。
12.0.9 空气压缩机组的输入比功率不宜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中所列能效等级2级的数值。
12.0.10 冷水机组的制冷性能系数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中所列能效等级2级的数值。
12.0.11 循环水泵的泵效率值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所列能效等级2级的数值。
12.0.12 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的用电负荷特点和变化状况进行选择和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型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标准值和负载损耗标准值不宜大于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中所列能效等级2级的数值;
    2 多台变压器之间宜设低压联络。
12.0.13 变电所宜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并应配置电流表、有功电能表等计量装置。
12.0.14 选用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的能效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和《电子信息行业人工照明设计标准》SJ/T11665的有关规定。
12.0.15 采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具应具有电容补偿功能,荧光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高强气体放电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85。
12.0.16 厂区道路照明的路灯宜采用光电和时间控制,并应采用节能灯具。
12.0.17 工厂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
12.0.18 年综合能耗总量当量值大于3000t标准煤的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宜设置全厂供能系统和主要设备监控系统。

条文说明
12.0.7~12.0.11 通风、空调机组(器)、锅炉、空气压缩机机组、冷水机组和循环水泵是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中最主要的用能设备,其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影响整个工厂的节能水平和经济效益。因此本标准规定上述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宜优于各类设备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这不仅与太阳能电池产业绿色、节能的理念相符,也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项目实践相吻合。
12.0.12 选用节能型的变压器可以有效降低变压器的空载损耗,是有效的节能措施之一。在变压器低压侧设置联络便于在节假日、变压器检修,以及生产计划变化等情况时,灵活控制所投入运行的变压器台数,减少空载损耗。
12.0.13 配备能源管理系统和加装必要的仪表有助于随时监控电网情况,关停不必要的设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也有利于运行管理人员发现异常情况。
12.0.15 气体放电灯配普通电感镇流器时功率因数只有0.4~0.5,设置电容补偿可以有效提高其功率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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